赵淩当然没去睡,而是溜达到巩盛的营房里,见他脏兮兮地打着呼噜,就把人摇醒:“起来,吃过饭洗过澡再睡。你都要臭掉了。”
本地夏季容易干旱,但海拔低一些的地方并不缺水。
森林密布中,水气环绕。
在这样的林子里钻了一个多月的巩盛是个啥模样……只能说是个人。
巩盛迷迷糊糊醒过来,先看到一只脚,再看到赵淩,实在没力气生气:“干嘛?把你的脚拿下去。”
带腿的家具不过才流行了二三十年,神都、象州之类富庶的地方,已经比较普及;但梁州这里还是以矮矮的家具为主。
尤其是军营里,巩盛睡的也就是个离地三寸的矮榻,赵淩踩着很顺脚。
他抬起脚,看了看自己的鞋底,觉得自己的鞋底脏了。
巩盛看懂了他的表情,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跳起来就要给赵淩一个教训。
没想到几个小卒抬进来一个浴桶,一桶桶的热水往里头倒。
一个膀大腰圆,肩上搭着一块白布巾的汉子走了进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看到巩盛的时候,直接笑没了:“小郎君放心,定给这位小将军搓得干干净净,按得浑身舒坦。”
这可是个大活啊!
赵淩顿时就塞了两粒银裸子给他:“那就劳烦师傅了。”说完又踹了巩盛一脚,“快!洗完澡给你煮了玉米。”
巩盛跳都跳起来了,只能服从,然后被搓澡师傅搓得感觉浑身的骨头都重新组装了一遍。
别说,一套下来,整个人都像是轻了好几斤。
榻上的刚才铺着的床褥已经换了新的,榻都重新擦洗过一遍。
煮熟的花玉米摞成小山包,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巩盛二话不说,抓起一根玉米就啃,感觉甜甜嫩嫩:“怎么好像比去年的还好吃一点儿?”
去年他就分到了一根,也就是吃着新鲜,好吃是好吃,但没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眼前这个玉米口味明显要甜。
“那是,这是我种在自己院子里的。”赵淩又推了推煮玉米的汤水,里头加了一丢丢盐,很适合补充水分。
巩盛永远相信赵淩吃东西的口味,啃完一根玉米就抬起碗咕嘟,这才注意到一大碗红艳艳的……“鸡?”
他出门的时候,辣椒还没熟,还没吃过。
赵淩说道:“口水鸡。你先小口试试,有一点点辣。”
巩盛刚想大口炫,还是听话地先吃了一小口。
常禾做的是微微辣,巩盛感觉到片刻的刺激,又吃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
常禾准备的饭食,量其实不大。
巩盛吃完就去睡了。
大夫过来给他把脉,给开了一副调理的药,让他亲随去熬了,等巩盛醒过来喝。
赵淩又把大夫给带了回去,给米家众人挨个把了脉,开了方子,再把大夫送回城去。
平时要名正言顺带个大夫进来都难,幸亏身体并没有亏空出什么毛病,应该说主要还是忧思过度。
现在他们知道家里人无碍,小日子甚至过得还不错,赵淩大嫂手上预存的米家的财产,还有米诏、米希提前安排的后手,大都接管顺利。
可以说米家女眷们除了只能在福满庄上活动之外,其余生活物资并不缺。
米家两位叔叔和几个堂兄弟如今的脸色都好了很多。
尤其是几个和赵淩差不多岁数的,个子开始显著拔高。
赵淩看了看他们露出来的脚脖子:“来福!”
来福一叫便到:“什么事?”
赵淩说道:“给弟弟们量一下尺寸,明天去裁缝铺子先买几身成衣,再裁几身。里衣用的料子好一些。”管他十五还是十六,通通都是弟弟。
外衣没办法,毕竟要干活,外面眼睛又那么多,肯定是越低调越好。
新衣服做了都得打几块补丁才能出去。
贴身穿的里衣就无所谓了,肯定得选好一些的。
来福一脸温和自信的微笑:“我办事,你放心。”
赵淩一想,确实。
来福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管家了,办事可靠。
米二叔十分不好意思:“多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