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更喜欢自己抢来的票,况且也不太适应内场座位的拥挤。
最后,许舒和姜圆坐区,林栖和余可坐看台。
那一天,林栖提前半小时进场,来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从二十二排看下去,内场密密麻麻的人群就跟蚂蚁一样,舞台更是遥远地好像在另一个星球。
她这才知道十万人体育场原来这么大。
第一排的票有多难抢?恐怕手速快如马克西姆也抢不到吧。
夜幕笼罩,灯光暗下来,屏幕倒计时,超重低音犹如人的心跳,沉闷作响——
“三,二,一。”
“唰——”舞台灯光一齐亮起,陆野穿着漆黑的长款猎装,从升降台降下,在灯光的衬托下,犹如神祇降临。
他的气场稳住了山呼海啸的排场,霸气兼具实力,完成了从一个不羁少年到成熟男人的蜕变。
他的每一滴汗珠,每一次喉结滚动,眼睫轻颤,都被巨大的屏幕恰到好处地捕捉到。
林栖不敢盯着看太久,她确定坐在后排是对的。
尽管不止一次地渴望离偶像近一点——
考维音、做音乐、录歌、驻唱,是自己所爱,也是偶像曾走过的足迹。
但是当真离得近了,又莫名心悸,顿失安全感。
这样地喜欢一个人,有点像是叶公好龙。
第一、二张专辑里的歌快要唱完了,每一首林栖都能闭着眼睛合唱,她自以为已经唱得很大声了,可连旁边的余可都听不到。
余可身为一个被动追星追了四年的路人粉,兴奋地挥舞荧光棒,加入合唱的队伍,同时不忘带动林栖,拉着她的手喊:“你唱啊!你肯定会唱!”
林栖:“我在唱啊。”明明唱得很大声!
余可:“你说什么?”
林栖:“我说我在唱。”嗓子都唱哑了……
余可:“下一首再唱?下一首你就会唱了?”
林栖:“……”
下一首林栖真的不会唱。
正是黄金时段,听到《野》的前奏,她忍不住下头。
下一秒,爆炸卷就和陆野一起从天而降。
其实爆炸卷只是词曲作者,但是陆野几乎每一次现场唱这首歌,都带着他,提携的意图非常明显。
“你不喜欢摇滚吗?”余可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身旁传来。
陆野第三张专辑出得飞快,已经发了四首歌,都是类似的风格。
他开始收歌,不再自己包揽所有,合作的音乐人大多是新人。
粉丝为他声援,说提携新人是从乐坛偶像走向乐坛大佬的最好证明。可是林栖不买账,她大概,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粉丝了吧。
余可也不太会唱这首歌,她趁这机会喝了口水。
明明节奏上口,歌词简明又反复,落在脑海里却没有太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