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又甩不掉,干又干不过,像狗皮膏药一样让人厌恶。
“有。”
男人一脸严肃:“办法就是——坚持到我的人来。”
程煜琛:……
好烂的办法。
“这么多年你没死在外面真是算你命大。”
“还行,一般大吧。”
到了一条比较宽阔的道路上,两辆黑车突然同时加速,把商务车夹在了中间,车身传来剧烈的震动,金属钢板高速摩擦,带起阵阵火花。
“走大路是怕他们追上来得不够快吗?”
司机欲哭无泪:“程先生,小路我进不去啊。”
“妈的。”
程煜琛心头窝火,这辈子没这么狼狈过,但现在的清醒,直接停车硬刚和直接去投胎有什么区别。
要不……
要不浅浅的学小螃蟹,教人自然不做作的来个平地摔?
就在这时,街道的尽头,一束束耀眼的灯光划破了黑暗,一排造型独特的跑车并排朝他们驶来,仿佛一道道闪电划破寂静的夜,引擎轰鸣声如雷霆,震得大地都在颤抖,而在跑车后面,有一排摩托车紧随其后,宛若一群即将冲锋的铁骑,势如破竹地冲向他们的猎物。
“我……操。”
程煜琛喃喃:“这些,不会,就是,你的人吧?”
“嗯。”
那些人刚来就与他们身后的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斗,不消多时就将对方几人解决了,后车门被敲响,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黑衣黑裤戴着墨镜的男人,他十分恭敬地对里面的人叫了一声“老板。”
“嗯。”
男人问他:“都解决了?”
“是的,共十六人,还有两个叛徒,都控制住了。”
“很好。”男人神色冰冷:“给我好好招待。”
“是。”
“今天多谢,算我欠你一个人情。”男人说完,长腿一迈,十分有大佬气势地下了车,下一秒脚下一软打了个踉跄,幸而被他身边那个男人扶住,距离近了,众人这才注意到他苍白的脸色,以及腰腹处已经被鲜血浸染的衣服。
男人大惊失色:“老板!快!去医院!”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又浩浩荡荡地走,只留下程煜琛几人在原地。
“几点了?”程煜琛问,邬高明看了一眼:“老板,已经九点半了。”
现在去机场还来得及,然而祸不单行,司机打了几次货,发现车子纹丝不动:“程先生,车好像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