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小钱,
失其资,
手中原有的小钱就成了无用之物,
能无匮乎?
如此能不感到困窘吗?
可先而不备,
原本可以预先防范而不事先去准备,
谓之怠;
这是疏忽懈怠;
夫钟声以为耳也,
“乐音不过是为了让耳朵能听见,
耳所不及,非钟声也。
美物不过是为了让眼睛能看到。
如果乐音听起来震耳欲聋,美物看起来眼花缭乱,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的呢?
钟声是为了让耳朵来听的,耳朵听不见,就不算钟声了。
犹目所不见,不可以为目也。
犹如用眼睛去看东西却看不清楚,就不能硬让眼睛去看。
夫目之察度也,
眼睛所能分辨的颜色,
不过步武尺寸之间;
也不过一两丈的距离。
眼睛所能观察清楚的范围,不过几尺之间;
其察色也,
不过墨丈寻常之间。
耳之察和也,在清浊之间;
耳朵所能察明的和声,在清音与浊音之间;
其察清浊也,不过一人之所胜。
其所能分辨的清、浊之音,不过个人的能力所及。
“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
耳朵和眼睛是心灵的枢纽,所以必须听和谐之音而看正当之物。
听和则聪,视正则明。
能听到和谐之音才能耳聪,能看到正当之物才能目明。
聪则言听,明则德昭。
耳聪才能言语动听,目明才能德行磊落。
听言昭德,则能思虑纯固。
言语动听而德行磊落,才能思虑纯正而稳固。
是以作无不济,求无不获。然则能乐。
事无不成,求无不得,这种情况下才能讲求音乐。
夫耳内和声,而口出美言,
耳听和谐之音并且口说动听之言,
以为宪令,
以此来制订法令,
正之以度量,
并用度、量去严正规范,
从之不倦,
不怠惰地服从,
成事不,
不走样地完成所有事务,
乐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