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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暂别309日》作者:灯豆

简介︰

但说实话,我真的不认识他

我真的不认识他吗?

第一人称短篇

几年前的脑洞,重新写一下

另一个短篇:cp1819884

重逢倒数第七日

我的爱人死了。

这么说会不会太突然?我或许应该尝试委婉一些的表达方式——我的爱人离世了,就在刚才——够委婉了吗?

准确来说我并不认识他,甚至我和他相处也不过二十四小时。

或许有二十四小时吧,四舍五入一下。

所以这件事情得追溯到二十四小时以前……四舍五入一下。

他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具体身高是多少,甚至长什么样子我都一概不知。

我并不觉得是因为我从前认识他但现在忘了,或者说和他有什么前缘未续。

是他上来就抓着我,非得说我是他爱人。

爱人……对象就对象,还非得说得这么正式,搞得像结婚了似的。而且你谁啊,这是骚扰。

这人把我吓得不轻,愣是想了好久实在是确定自己没有做过处处留情的渣男——对啊,渣男,我是个男的啊!

我以人格担保,在我过去二十三年的人生里根本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异性同性都没谈过,我根本没有任何同性恋倾向啊,难道对异性不感兴趣就代表我是同性恋吗?

所以我把他的手甩开了,翻了个白眼继续往前走,连一个字都懒得对这个神经病说。

没成想他果然是个神经病,彻头彻尾的神经病。

谁家好人用这种变态神经的搭讪方式,搭讪未遂还要尾随?这种感觉很诡异,我从来没被尾随过,所以绕来绕去一个多小时只为了甩开他。

但这人好像每次都能精准预判我的行踪,愣是死活也甩不掉。

奇了怪了。

我发了狠,往人多的商业区绕,又搭地铁在外边绕了整个下午才回家。原本计划去做什么来着都给忘了。

本以为终于甩开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经病,于是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谁知道刚出电梯一拐弯,就看见了蹲在我家门口的,本应该被我甩开了的这个变态——靠!

感情我一下午白躲了是吧?既然知道我住哪儿,白天尾随我一个多小时只是为了耍我玩吗!

“你有病吧?”

我终于忍无可忍。再怎么样我也是个男人,就算他比我高一点比我壮一点看起来不太能打过但是我还是忍无可忍了。

我要跟他干架。

但在出手的前一刻我迟疑了。

我是一个文明人,而且看体型我好像真的胜率渺茫。再者说,如果我先动手他倒打一耙说我寻衅滋事殴打他怎么办?

况且他这是跟踪,还衣着诡异不似正常人,怎么想都是我报警更靠谱吧。

于是我退后几步靠近安全通道,方便对方暴走时我随时跑路,手伸进兜里预备拨通急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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