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第131章代言人
八十年代,娱乐圈对于普通人并不像后来那样完全高不可攀。
更别说宋琪岚自己就是豪门出身,富豪圈子和娱乐圈这年头可以说是联系紧密,她要帮宋明瑜牵线搭桥,根本用不着费什么工夫。
很快就有人主动和宋明瑜联系,说自己的名字叫陈望,是艺人曼宜的经理人。
这年头的港城娱乐圈,还是一个经理人——也就是经纪人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时代。
这位经理人的来历不小,时下港圈最红的钟红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就连圈子里最顶尖的成姓男影帝也是他的好友。
但这并不代表陈望就自视甚高,恰恰相反,他从不摆架子。
而且对于自己旗下的艺人向来是主动出头的,他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作为公司的金牌经纪人,陈望在宋氏那边派人传话,有这么个代言人机会的时候,他就已经心动了。
但要不要签,陈望还很犹豫。
服装这种东西不比其他有些品类的代言,一旦签约,那曼宜的风格也就固定下来了,如果这家品牌恰好是走甜美风的,那曼宜要是答应了,事儿就不好办。
——她出道时在港姐比赛里头就是走的甜美风。
但如今三年过去,甜美风也终究要往成熟女人蜕变,更不要说曼宜要往大屏幕常驻的位置冲刺,甜美女孩的形象对她没什么帮助。
但是这个代言机会又很难得。
1986年,不是哪个明星都能拿到代言,本身愿意找人拍广告、做宣传的牌子就那几家大型企业,等顶层的那些大明星们分完,留的都不够中间的分,更别说曼宜还算不上是“中间层”。
顶多是个刚从底层脱颖而出的新星罢了。
曼宜的确年轻,这会儿也不过22岁,她十九岁的时候拿下港城小姐,二十岁的时候演了个第一个电影女主角。
看上去风光无限,似乎也不是不能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
但是,八十年代的港城娱乐圈比想象中更危机四伏。
社团的存在,导致有些艺人压根没得选择,不得不对社团低头。
社团之外,还不断地有新人涌出。
这年头的港城影坛实在太红火,太能出头,甚至大把的艺人放弃了内地安稳的工作,跑到港城去打拼前途。
竞争是相当激烈。
曼宜现在走得顺,谁能保证她未来就一定能越走越顺,公司不能,陈望更不敢打这个包票。
Venus?
这个牌子的确是没听说过,但陈望很快通过人脉打听到了自己想要的——
这个品牌背后坐着的是郑氏。
陈望松了口气。
那其他的东西对他来说就不重要了,代言费?那些东西都是次要的。
能和郑氏搭上线才是最重要的。
哪怕只是郑氏不重视的项目,哪怕只是一个边角料的角色,对曼宜也有好处。
有豪门“背书”,至少曼宜在娱乐圈的日子能好过点,不至于被倾轧得太厉害,社团也会掂量着一点。
只是陈望很好奇,如果是郑氏的品牌,为什么郑氏不派人来,反而是宋氏?
要见他们的人也姓宋,难道是宋氏和郑氏的合作?
算了,不管是谁,总之他得亲自带着曼宜走一趟,无论成不成,面子上总不能过不去。
大不了就当是白跑一趟,反正跑片场、要试镜、求爹爹告奶奶的时候又不少。
陈望是这么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也是这么和曼宜说的,“万一能谈成一笔工作呢?”
曼宜倒是很乖巧,“我听你的。”
她知道自己的情况有些尴尬,已经出演过电影的女主角,再往下降咖位,又回去继续演电视剧,争镜头?
那会遭人耻笑。
只能继续攥着电影这条路不放,可电影是那么好拍的吗?
曼宜需要曝光,无论是什么曝光,总之她需要有曝光,有工作,有人看得见她,才能提之后的事情。
两人表面都还是镇定,但心里多少有点不安,等发现等待他们的人不在宋氏集团,也不在郑氏,而是在R&J酒店之后,就更不安了。
——不是没有在酒店谈合作的,但是这邀请女明星去酒店谈合作,还是令人有些警惕
这种警惕直到见到宋明瑜本人才打消。
开门的那一瞬间见到对面是个女人,曼宜和经纪人陈望两个人几乎是同时长长地舒了口气。
宋明瑜笑着迎他们进来,“不好意思,品牌还在筹备阶段,暂时在酒店办公——你们不介意吧?”
陈望和曼宜自然说不介意。
宋明瑜去给两人倒茶,今天林香又一大早出门了,最近林香是早出晚归,比宋明瑜还忙。
港城的物价不便宜,林香却舍得花钱在这边一口气买了不少本子,每天回来给宋明瑜分享,上面又是画图,又是记笔记,写得是密密麻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