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令像摸小孩子一样,摸了摸林余的头:“要不是我过来,你一个人的时候烧坏电线,多危险啊。”
林余张张嘴,没说出话来。
“走,今天先带你出去吃,下次再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林余忙说:“我请你吧,你想吃什么?”
“不用,我之前在一家酒楼打工,老板给我发的员工餐券还没用完,正好一起去。”
“你可以留着自己用的,辛苦攒的,别浪费了。”
“跟你一起去吃怎么是浪费呢?再说了,一个人吃多没意思呀,走吧,你不是饿了吗?”
周令没再给林余拒绝的机会,直接拉着他往外走。
“等,等下,”林余挣了挣,没能抽出手,有些急道:“我的眼镜没拿。”
“没事,我牵着你,你就放心好了,肯定不会让你摔的。”
他说到做到,一路没松开林余的手,拉着他一直走到小区门口,在路灯下停住脚步。
“酒楼离这儿有点远,我叫个车。”
“我来吧。”
林余觉得不该让周令付钱,可话说出口,才发现自己匆忙出门,连手机也没拿。
好在周令没发现他的窘迫,效率很高地叫了车。
“会冷吗?”周令说:“应该给你拿条围巾的。”
林余摇头:“我没关系。”
但周令已经伸手,替他把外套的帽子拉上来,罩在了头顶。
周令笑着打量了一会儿,说:“好可爱啊。”
林余被看得不好意思:“别笑我了。”
这件外套,还是林余过年给弟弟林添买的礼物,当时他挑了挺久,才在一家年轻人多的店选中羽绒服,浅浅的蓝灰色,帽子周围有一圈雪白柔软的绒毛,他觉得很好看,也很暖和。
但林添收到之后很嫌弃,一次都没穿过,离家去上学时也没带走。
林余只好把衣服收在自己的衣柜里,但这衣服价格不低,颜色不耐脏,穿去上班,要是磕着碰着实在心疼,而且款式又太年轻,他也一直没敢穿。
今天周令来得突然,他手忙脚乱,根本没仔细想,随便从衣柜取了件外套,竟然刚好挑中这件。
“我说真的,这衣服特别适合你。”
话音未落,车已经到了。
周令拉开车门,手护在顶上,让林余先上。
车内弥漫着淡淡的清香,皮质座椅恰到好处地托住脖子和腰。
林余很少打车,刚刚又没看清车标,只模糊觉得,现在的网约车也太豪华了一些。
他有些担心,会不会是周令没看仔细,叫了贵价的车,又觉得要是现在提醒,实在太过扫兴,于是决定等回家拿到手机,就先给周令转一些钱,也要提醒周令以后小心一些,毕竟周令挣钱不容易,还轻易对不熟悉的人真诚。
他想得入神,罩在头上的帽子被拉下时,下意识转过头,发现周令似乎一直在看着他。
“刚刚还没说完呢,”大概是不想让司机听见,周令凑得很近,说话时呼出的气息喷在他耳边:“你穿这件衣服,看起来好像一个小朋友。”
“……”
“林余哥,你是不是虚报年龄了,你看起来比我还小呢。”
“没——”
林余想辩解,但开口就被打断。
“我看呀,我不该叫你哥,”周令忽然将声音压得更低:“该叫你小宝宝吧。”
林余已经快坐不住了。
周令还抓着他不放:“你说对不对呀?林余小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