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
“你之前没发现?”卫宥宁问路栩。
路栩只把司眠的性情大变归结为他为了保命不得已低头,哪里会想到变小还伴随着失忆後遗症呢?
而且,失忆的人,会记得自己叫什麽名字?
路栩蹲下身,把小人偶扒拉到一边立住,问道:“你记得自己叫‘司眠’?”
小人偶想抓路栩的手指,被路栩下意识甩开了,他有点懵,“这是主人给我取的名字呀。”
路栩蹙起眉,“我什麽时候给你取名字了?”
“主人叫我司眠呀~”
路栩回忆了一下那天的情景,没得反驳。
小司眠抱着橘子一脸疑惑地看着那三个高大的人类一起进了书房,他不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他猛然想起睡着之前,路栩对他说过的话。
“再吵吵,就把你送走。”
明明他已经很安静地睡觉了!怎麽还把他送走呢!
司眠心里慌,他不想被送走,他只想和主人在一起。
他用手帕卷成粗绳,一头扎在香蕉上,一头放在茶几边缘,然後顺着手帕“嗞溜”地滑了下去。
手帕睡衣被他当成绳子用了,身上光溜溜的,他只能从茶几底下的黑色塑料袋里找衣服,他顾不得手里的是裤子还是裙子,抓到一件就往身上套。
劣质蕾丝花边的玫粉色裙子上面,还有很多粗糙的闪片,司眠小跑一路,闪片就掉了一路。
坠在阴影里,发不出光。
司眠来到书房门口,用尽全力想推开门,奈何紧锁的房门不受魔法咒语的操控,他推不开。
他把牙签塞进门缝里,用力往上一撬,巨型大门丝毫没有被撼动。
他用力往门上踢了一脚,一个小小的,小小的脚印被印在了上面。
这扇门依旧没有动静。
他靠着门蹲在地上,有点泄气,如果他不是人偶就好了,他如果是跟路栩一样的大人,那他就能拧开这扇门,然後和路栩说他不想被送走。
但他不是,他就是一只小人偶。
“他不是人偶。”路栩说。
卫宥宁摊手:“但是他现在认为自己是人偶。”
“有什麽办法能恢复他的记忆麽?”
“理论上失忆往往是因为头部受到重创或者心理受到重创,这两者,司眠似乎都没有。”
路栩两指敲了敲桌子,沉声道:“那还是得从那个人给他下的药去查。”
顾慎吊儿郎当地靠在卫宥宁身上,挑了挑眉说:“行。”
房门开了,一只可爱的丶穿着芭比裙的小公主倒在三人面前,要不是路栩低头思考看到,差一点,就一脚踩上去了。
後果不堪设想。
卫宥宁噗嗤笑道:“路栩,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这种爱好哈?”
“就算是从前有什麽不满,毕竟人家现在失忆了,你也……不能这麽折腾人家啊。”
路栩:“……”
路栩觉得挺冤枉。
他看司眠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是以时间堆叠起来的交锋,并不是一两件琐事就能解释的误会。大学毕业後,三年不见,本以为不顺眼会跟着时间烟消云散,谁知见到第一眼,以往种种,顿时涌上心头。
他心知司眠看他不顺眼,两人互相较劲多年,即便是乘电梯,都得比对方多坐一层。这些都成了本能。
哪有这麽容易就放下心防,对着死敌温柔以待呢?
但他,确实想不起来,他为什麽看司眠不顺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