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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入主东宫第二十九天 (第1页)

隔日休朝。

滴漏过了五更三点,太子准时清醒,他几乎每一天都是这个时间,在整个北内还笼罩在一片静谧夜色之中的时候,闻时颂已经起身更衣梳洗了。

常朝穿从省服,大朝戴远游冠,今天只是燕居在东宫办公,闻时颂穿的就比较随意了,圆领袍,乌纱帽*,龙章藻纹,通身的暮山紫锻显得贵气浑然天成。但可惜古代的高级社畜并无暇欣赏,他只是在匆匆给自己穿戴好玉带后就前往了显德殿,准备开始这充实的一天。

是的,大启如今的这位太子殿下比较特立独行,一般不喜常人近身伺候,倒不是洁癖,就是……

小时候他刚回宫,还在母后的宫中暂居时,常看到隔壁殿的沈小里鼓着一张包子脸,一板一眼的对照顾他的宫人说:“老师说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至于是哪个老师,又是什么时候见到的这位老师,沈小里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反正他就是很坚持要自己来,哪怕领口盘扣这种高难度操作会十分为难他的那双肉手,他也没有放弃,只是低着头,抿着唇,认真的情绪都快要溢出脸颊。

当然,与困难等价的,是排除万难成功后那一刻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的成就感。

闻时颂也曾反思过,他如今如此喜欢挑战与人争斗的感觉,一切的最初大概就是源自于当年的那一幕,他想知道沈里为什么能那么快乐,叽叽喳喳的像一只北长尾山雀。

不得不说……

人是没办法共情小时候的自己的。

至少长大之后的闻时颂,觉得他共情不了自己当年的傻逼想法,他为什么要好奇沈里为什么快乐?当然,闻时颂觉得沈里也共情不了他自己小时候,不然沈里和他身边那俩和门神似的春华秋实,为什么能如此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早已行过冠礼,是个成年男人的大启太子,不屑的撇撇嘴,在心里阴阳怪气了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阴暗小蘑菇,不,是阴暗大蘑菇例行在心里蛐蛐完沈里之后,就成熟稳重的迈入了殿内,开始处理堆成小山的奏疏,有可能是因为他真的特别热爱工作,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知道他早上眺望的东宫东北角再不是空空荡荡。

作为一个兢兢业业的工作狂,太子闻时颂的这一天还是挺忙的,他端坐于梨花木的桌案前,一埋头俯首就是一两个时辰。

再抬头时,脖子都是僵的,稍微一动,感觉就像沈里之前某天兴之所至突然找出来的铜锈老玩具,连缝隙之中都在咔咔作响。

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差不多就俩选择,要么找专业的人按按,要么自己瞎胡乱活动活动。

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闻时颂当然是选择……

站起来去窗前远眺啊。

别问眺望什么,就是个从小到大学来的习惯,沈小里说这样能保持视力健康,闻小颂觉得他在胡说八道,只是莫名其妙就把这份习惯保持到了今天。

殿里的轩窗宽大而又敞阔,能将庭前的中式美学一览无余,两指宽的木挡上又有一些匠人的巧思,让外面很难窥见殿内主人的一举一动。

也是在这个窗前,闻时颂惊讶的看到了沈里。

他不可置信的看了看天,又看了看沈里,天上下红雨?现在还不到晌午,沈里竟然就醒了。

作为晚睡晚起的终身代言、自封的全球推广大使,沈里一般很少能看到午时以前的太阳。

但今天他看到了,不仅看到了,还选择穿了身宝蓝色的冬袍,披着滚毛大氅,在院中缓慢踱步,就像个晒太阳遛弯的老大爷,手上牵根绳,绳上拴条狗。

沈里今天难得起了一个大早,就是为了出门来遛狗的。

每一个养狗人都是从“真的很喜欢早起,有种魂飞魄散”的优美精神状态中锻炼出来的,不管刮风还是下雨,犟种狗都要在路上。沈郎君新手上路,老天爷还算照顾,给了他一个日头晴朗,冬日可爱的早上。

大太监洪梁一甩拂尘,适时现身,对太子殿下禀报:“后院的御兽园当初建的不算大,如今仅能供常、胜二位将军居住,滚灯小爷就住在了长秋殿。”

闻时颂甚至是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常胜将军说的是剑南道今岁上供的两头食铁兽。他对它们兴趣不大,能记住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沈里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近距离接触。闻时颂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至少在他找到能够御兽一类觉醒血脉的人之前不行。

“太子妃殿下十分喜欢清河公主的这只棉花面纱犬……”

“所以就决定在整个东宫遛狗?”闻时颂嗤笑,打断了洪梁的话。

洪总管猛猛摇头:“不是,棉花面纱犬的活动范围不算大。”至少占地面积其实已经十分庞大的长秋殿就足够了,“是殿下养的那只狸奴。”

小猫不需要溜,但小猫需要拱卫地盘,每天都会在自己的领地内进行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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