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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一只罗罗鸟从十三雀肉身消弭之处降下,对着血迹斑斑的泥土啄了许久,再起飞时,其中一只眼睛竟然变作一只竖瞳。

三日之後,这群罗罗鸟从中土远渡回魔域,降落在元老院禹宗主的院内。那颗承载着十三雀心魔意志的眼球被生生剜下,装进了陶土做成的人形容器中。

霎时间,陶土仿若被注入生命,泥做的身躯由关节到皮肤都变作了活人模样,除了右眼仍是一只黄澄澄的竖瞳,其馀地方赫然与十三雀一般无二。

这具躯体虽无知无觉,没有呼吸,可他能够调动的却不只是十三雀的意识与能力,还有死在十三雀之前的,仙门中由於被心魔所惑而陨落的化神境後期甚至是返虚境的修士的能力。

毕竟,对於心魔来说,只有厉害的修士,才具备入魔的价值。

那些中土修士们,对心魔害怕至极,以为宿主身死魂灭,心魔便会随之消散。是这个理。但养鸟大户禹宗主几十年来驱使罗罗鸟生食了那麽多修士,所求当然不止是养鸟而已。

罗罗鸟作为天生的魔物,又食惯了修士血肉,对於心魔的感应力非比寻常,用其寻找心魔的踪迹再合适不过。配合地丘一族擅长的陶土句芒术,一副专为心魔造就,可以短暂栖息的躯体由此诞生。

心魔只需等待下一个宿主出现。

这几十年来,地丘一族不仅研制出了将消散的心魔强行凝聚的术法,还弄明白了哪种修士最易被心魔入侵——中蛊之人。

因为中蛊之人受蛊虫折磨时意识会有大块空白,心防最为脆弱。

十三雀作为魔族,却被强行转换成人族,还残杀了这麽多同类,再加上他从小身中双生蛊,对於心魔来说简直是天选之子。他这一生,顺遂的时光实在太过短暂,或许归於尘埃,才是求仁得仁。

而这心魔,吸食了太多修士的怨气,凝聚成人时通常是千变万化,有时一句话的工夫能换三张脸。此时他却将面貌与身形固定成了十三雀的模样,再未发生改变。

“你喜欢这副皮囊?”禹宗主有些讶异。

心魔神色漠然:“习惯了。”

挑剔的心魔对蛊惑禹宗主这等魔族不感兴趣,之所以答应合作,只是各取所需而已。

用仙人抚顶之法借运到魔族伥鬼家族身上,失败似乎是必然结局。但心魔此趟带来了更有价值的消息——

樱招。

原来他们的魔尊,能在猎蛟途中为了一个女修士将魔族众将扔在森罗海,只身赶赴中土只为救其脱困。

看来,他们这位魔尊大人,还是太过年轻,不明白这世上所有的错误,皆缘於心急火燎。

斩苍心急火燎地将人救下,却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软肋。

可这根软肋该如何利用,还须从长计议。

因为他们的确是……动不了那个女修士。

这一点倒不得不承认,斩苍是个真男人。他将人看作是心头肉,便方方面面都在护她周全,哪怕她本身根本不是个省油的灯。

他们魔族,能生出这种情种,真是违背种族天性。

短暂寄居在陶土中的心魔一直指望着樱招能被这段情折磨得心防薄弱,他好乘虚而入,蚕食她的心魂。可他没有料到,她与斩苍的这段情,愈是不容於世,愈是日久弥坚。他找不到一丝可以侵入的机会,因为她对斩苍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义无反顾。

真是……感天动地。

但正是这样的灵魂,蚕食起来才更美味,就如同当初蚕食十三雀一样。

他催促元老院赶紧对樱招种下蛊虫,可元老院一直按兵不动丶冷眼旁观。横竖他们已经被斩苍欺压了多年,再蛰伏久一点也无所谓。再者,斩苍作为魔族这麽多年来力量最强的一位魔尊,他们还不具备与他撕破脸的能力。元老院需要他坐在那个位置上。

可心魔的怨念仍需被满足,禹宗主便问他,除此之外可还有别的要求。

顶着十三雀面孔的心魔想了想,说道:“我要贺兰夕和她的孩子。”

一个雪晴的早晨,贺兰氏府邸到处张灯结彩,准备除夕夜的家宴。戏班子丶吹拉弹唱的乐人舞人乌泱泱挤了满园子,更别说还有金陵城各位世家的贵子贵女们一同饮酒作乐丶吟诗下棋。

人多了,眼就杂。

一个没看住,二小姐与不到两岁的孩子,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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